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

你要幸福快樂,還是要一個伴侶?

前一陣子有個女人說,她甚麼都好,就是感情方面有很多困擾。她的伴侶在外地工作,每次來電就向她投訴工作有多不順利,生活有多苦悶,以致她完全不敢讓他知道她過得有多精彩,因為他總認為:我一個人在外地勞碌,而你就落得輕鬆自在,多不公平。結果,她完全不能跟他分享生活裡發生的趣事,更不能告訴他將會到哪裡遠行,就是怕他會不高興。

他們時常發生爭執,她認為他喜歡控制她;他則認為她不關心他。她想過要分手,但想到自己曾經失婚,在40餘歲的年齡還能找到伴侶已是不容易的事,所以一直不捨得放手,結果兩人的關係一直沒有改善。

聽她說完後,我問她:“你要幸福快樂,還是要一個伴侶?”她愣了一下,問道:“不是一樣的嗎?”“當然不一樣,”我說“就是我們以為它們是一樣的,才會把自己弄得如此受苦。”

幸福快樂和找到伴侶是不同的東西,如果它們是一樣的,那基本上所有單身人士都不應該快樂,所有有伴侶的人應該很幸福才對,但事實上並非如此。

一個幸福快樂的人,不一定有伴侶在身邊,就如很多的修行人,他們沒有伴侶,生活卻過得很快樂喜悅。一個有伴侶的人,不一定會幸福快樂,君不見有多少夫妻或情侶貌合神離,常為了小事而爭吵,動不動就要離婚,鬧分手。

所以,若不要為情所困,我們就要理清自己的終極目標是甚麼,是幸福快樂?還是找到伴侶?

如果我們的目標是找到伴侶,那我們這一生就注定要受苦了。因為我們會把幸福快樂的主權交托到伴侶的手上,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他那裡,他快樂所以我快樂。明知道他不適合自己,也不捨得放手,因為擔心再也找不到更好的。在一起雖然很痛苦,但分手後更痛苦,所以還是繼續忍受下去好了。

如果我們的目標是幸福快樂,那我們會時常問自己:“現在我快樂嗎?”“這麼做我快樂嗎?”我們的注意力就會回到自己身上,快樂的主權就掌握在自己手裡。

與伴侶有爭執時,我們會願意去更瞭解對方,改善關係,因為我們知道,繼續爭吵下去大家都不會快樂。如果確定這個人不適合自己時,我們會很清楚該怎麼做,不會拖泥帶水,因為我們知道,兩個不適合的人分開,也許會換來四個人的幸福快樂,所以又何必糾纏不清呢?

這世界會有很多“怨偶”,全因為他們搞不懂自己到底要甚麼。因此,鎖定目標很重要,記得,一定要幸福快樂!